火災報警控制器
1.控制器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爲1.3~1.5m。
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控制器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有明顯標志。
4.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並有明顯標志。
火災應急廣播
1.民用建築內公共場所,每個揚聲器的額定功率不應小于3W,其數量應能保證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的距離不大于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設置專用揚聲器時,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4.火災時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將火災爲疏散層的揚聲器和公共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狀態。
5.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 倍。酒店所有的消防广播语言除中文之外必须要有3种以上的国际通用语言进行循环播放。
消防專用電話
1.消防控制室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且宜選擇共電式電話總機或對講通信電話設備。
2.在下列部位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分機
a.消防水泵房、備用發電機房、鍋爐房、配變電室、主要通風機房、排煙機房、消防電梯機房及其它與消防聯動控制有關且經常有人值班的機房。
b.滅火控制系統操作裝置處或控制室。
c.設有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栓按鈕等處宜設置電話塞孔。電話塞孔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爲1.3~1.5。
3.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酒店消防站等處,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
隱蔽工程驗收及中間驗收
1.通常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部分水平管線,是預埋在砼樓板內,需與結構主體施工密切配合,預埋工作完成後或須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業主方共同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經三方簽字,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2.電氣絕緣檢查。
a.在穿線焊接包頭完成後
b.電氣裝置全部安裝完畢後;
c.地極探測檢查須進行絕緣搖測檢查,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的要立即檢查處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系統調試應由安裝單位會同有關廠家一起進行。
1.應先分別對探測器、火災報警控制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後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後,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
a.火災報警自檢功能;
b.消音、複位功能;
c.故障報警功能;
d.火災優先功能;
e.報警記憶功能;
f.電源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自動充電功能;
g.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3.对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 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转换。
4.應采用專用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准確無誤。
5.應分別由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